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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支持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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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江西省新余市罗坊镇早稻收割航拍。 (资料图) 刘占坤 照片 中新网南昌6月23日电(记者吴鹏权)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网23日发布《关于调整和改进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》
江西省新余市罗坊镇早稻收割航拍。 (资料图) 刘占坤 照片
中新网南昌6月23日电(记者吴鹏权)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网23日发布《关于调整和改进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》(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 《实施意见》)提出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分配格局,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。
根据《实施意见》,江西省将逐步将土地流转收入的10%以上用于农业农村。 2021年至2025年,各设区的市农业农村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年均不低于4.5%、5.5%、7%、8.5%、10%(含省级统筹)。 “十四五”期间,比例高于上述目标的区市要保持稳定。
江西还赋予县级政府合理使用资金的自主权,农业农村土地出让收入资金主要由市、县(区)政府安排使用。 “十四五”期间,江西省政府将继续统筹2%的土地出让收入资金,在全省范围内调整资金,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县、产粮大县、金融薄弱县(市、区) 乡村振兴重点平衡扶贫县和其他县(市、区)资金投入。
无人机航拍下的江西省南昌市安宜县美丽乡村。金秋时节,稻田里到处是金黄的收获。 (资料图)刘占坤摄
江西,素有“江南粮仓”之称,是农业大省。是中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供应基地。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连续出口商品粮的两个省份之一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江西各地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、农田水利建设、现代种业改造、农村供水保障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、村庄公共设施建设与管理、农村教育、农村文化、精神文明建设等,以及景观、森林、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田、湖、草,以及以工代赈工程建设。
江西提出,到“十四五”末,全省土地出让资金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达到50%以上。
值得一提的是,江西还将调整完善土地流转收入范围、提高农业农村比重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绩效考核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不符合要求的,约谈市、县(区)政府主要负责同志。严厉查处擅自减免、截留、挪用、挪用国库土地出让收入、夸大土地出让成本、非法使用农业农村投资资金等行为,并追究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 (完)
文章来源:《江西农业》 网址: http://www.jxny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624/1002.html